114年嘉義區免試入學比序項目積分換算及比序順序


高中職免試入學的分發方式是由報名學生上網選填志願,每生依志願序以錄取1個校(科)為限。如報名人數未超過招生名額時,全額錄取;當報名人數超過招生名額時,將依照「比序項目積分對照表」換算積分來進行比序分發。

▲嘉義區高中職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順序 ▲嘉義區高中職免試入學積分換算表
▲嘉義區高中職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順序及積分換算表
1. 114年嘉義區高中職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順序
  • 超額比序項目順序:總積分→志願序→均衡學習→適性輔導→多元學習表現總積分→教育會考總積分→品德表現→服務學習→教育會考三等級四標示總數值和→教育會考三等級四標示總數量→教育會考各科目三等級四標示→競賽成績→體適能。
  • 當比序項目「服務學習」比較後分數仍相同時,依教育會考三等級四標示,依照以下方式換算成數值後,採總和比較。
    • 數值換算方式:A++得9分、A+得8分、A得7分、B++得5分、B+得4分、B得3分、C得1分。
  • 當比序項目「會考三等級四標示換算數值總和」比較後分數仍相同時,依教育會考三等級四標示之數量,依A++→A+→A→B++→B+→B→C方式進行比較。
  • 當比序項目「會考三等級四標示之數量」比較後分數仍相同時,依國→數→英→自→社之三等級四標示,依A++→A+→A→B++→B+→B→C方式進行比較。
  • 經依前款規定比序,仍超額時,不予抽籤,逕報各該主管機關核准,增加名額或為其他適當之處理。
2. 114年嘉義區高中職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積分換算方式
  • 總積分
    • 嘉義區免試入學比序項目積分對照表總積分為82分。
    • 包含志願序積分(最高10分)、扶助弱勢積分(最高1分)、均衡學習積分(最高12分)、適性輔導積分(最高6分)、多元學習表現總積分(最高26分),以及國中教育會考三等級總積分(最高27分)。
  • 志願序
    • 嘉義區免試入學志願序積分最高為10分。
    • 第1~6志願序得10分。
    • 第7~12志願序得9分。
    • 第13~18志願序得8分。
    • 第19~24志願序得7分。
    • 第25~30志願序得6分。
  • 扶助弱勢
    • 符合低收入戶者得1分。
    • 限升學當年度取得鄉鎮市公所開立之證明文件。
  • 均衡學習
    • 嘉義區免試入學均衡學習積分最高為12分。
    • 採計領域:健康與體育、藝術、綜合活動、科技。
    • 前五學期平均及格或達丙等者各得3分;未達標準0分。
  • 適性輔導
    • 嘉義區免試入學適性輔導積分最高為6分。
    • 與「家長意見」相符者得2分。
    • 與「導師意見」相符者得2分。
    • 與「輔導教師意見」相符者得2分。
  • 多元學習表現
    • 嘉義區免試入學多元學習表現四項總計40分,最高上限26分。
    • 多元學習表現含四項目:品德表現、服務學習、體適能、競賽成績。
      1. 品德表現
        • 最高採計12分。
        • 功過相抵後,無懲處紀錄者得予基本分6分。
        • 功過相抵後,仍有嘉獎者,由6分開始累加;嘉獎得1分、小功得3分、大功得9分。
        • 功過相抵後,仍有懲處,但累積未達大過紀錄者,得3分。累計達一次大過(含)以上者,得0分。
        • 獎懲換算:3嘉獎=1小功、3小功=1大功、3警告=1小過、3小過=1大過。
        • 品德表現中之記功嘉獎若是源自服務學習及競賽成績項目相同,同一事由僅可選擇在其中一個項目中採計,不可重複加分。
      2. 服務學習
        • 最高採計8分。
        • 服務時數,每滿2小時,得1分。
      3. 體適能
        • 最高採計10分。
        • 檢測項目:柔軟度(坐姿體前彎)、肌力及肌耐力(仰臥捲腹、一分鐘屈膝仰臥起坐)、瞬發力(立定跳遠)、心肺耐力(跑走或漸速耐力折返跑)
        • 任一單項達PR25中等標準者,得3分,最高採計9分。
        • 銅質以上者另加1分。
        • 持有經區域醫院、教學醫院(含)以上醫療機構證明其不宜檢測者,以3分計。
        • 身心障礙、持有經區域醫院、教學醫院(含)以上醫療機構證明為重大傷病、體弱學生者,以9分計。
      4. 競賽成績
        • 最高採計10分。
        • 全國性、國際性:第一名得10分、第二名得9分、第三名得8分、第四名得7分、第五名得6分、第六名得5分、第七名得4分、第八名得3分;獲佳作、優選、入選者(不含參賽證明)得2分。
        • 縣市性:第一名得5分、第二名得4分、第三名得3分、第四名得2分、第五~八名(含佳作、優選、入選,不含參賽證明)得1分。
        • 特優比照第一名;優等比照第二名;甲等比照第三名。
        • 全國性、國際性競賽,同一學年度,以最高層級或最佳名次採計一次。
        • 競賽成績若與品德表現事由重複,僅可擇一採計。
        • 團體賽分數折半計算。
  • 國中教育會考
    • 嘉義區會考五科加上寫作測驗等級總積分為27分。
    • 國英數社自:精熟得5分、基礎得3分、待加強得1分。
    • 寫作測驗:6級分及5級分得2分、4級分及3級分得1.5分、2級分及1級分得1分。
  • 嘉義區免試入學積分採計期間,為國中一年級上學期至採計至114年4月30日
3. 114年嘉義區高中職免試入學簡章及入口網站
4. 114年嘉義區適性入學宣導手冊及簡報

提醒各位學生及家張,超額比序方式及積分換算,請務必詳閱簡章內說明。

資料來源:114學年度嘉義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簡章